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发〔20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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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冬云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经2015年5月6日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决定:
郝冬云同志任安全保障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闫红丽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干事,免去其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科长职务;
路珺同志任教务处教务科正科级干事,免去其教育科学研究院正科级教务员职务;
王子桐同志任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张咏石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佳旭同志任中俄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梁爽同志任政府管理学院党委秘书(正科级);
赵艳芳同志任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务办主任,免去其基本建设处正科级干事职务;
于萍同志任文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吕晴同志任文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董捷同志任西语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刘慧颖同志任东语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孙纯洁同志任黑龙江大学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服务副经理(副科级)(续聘,聘期两年);
胡楠同志任校医院办公室主任;
免去尹文雯同志文学院正科级辅导员职务(转教学岗)。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