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发挥毕业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顺利转接,现将2015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1.精心组织理想信念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各二级党组织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精心组织一堂专题党课,集体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明确党员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要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对毕业生党员提出严肃要求,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使毕业生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离校期间毕业生党员要密切配合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主动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带头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认真过好主题鲜明的组织生活会
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结合自身求职、考研经历和心得,过一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毕业生党员要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学以致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社会的大学校里,掌握真才实学,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材,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为实现中国梦增添强大青春正能量。
3.着力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相关知识教育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各二级党组织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着力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相关知识教育,使每位毕业生党员熟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及重要性,要求毕业生党员离开学校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学习,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90天内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防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出现误差,出现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遗失等问题。
4.扎实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相关知识教育
为保证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后能够及时办理转正手续,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党员发展工作相关知识纳入毕业生党员教育的范围。要求毕业生预备党员到新单位后,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自己的入党情况,主动汇报思想情况,自觉接受教育考察,预备期满前要及时递交个人转正申请和全年思想总结,争取如期转正。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管理工作
1.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事宜,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履行预审、审批和备案程序,不得延误。
2.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和《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1),对其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写实,装入“黑龙江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材料袋”,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3.党支部应为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和《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对其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写实,装入“黑龙江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材料袋”,以作为其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发展入党的依据。
4.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检查、整理和归档工作。
(1)正式党员材料归入人事档案随人事档案一并转递。
(2)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应检查无误后装入“黑龙江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材料袋”,贴上封条并加盖二级党组织印章,交由本人转往接收单位党组织。
上述两项所涉及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函调证明材料、团组织推优表、党课学员登记表、自传、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转正申请书等,以及填写完整的《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或《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所在党支部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交由本人转往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服务工作
1.学校及各基层党组织不予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必须将组织关系一并转出。组织部针对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编制了《友情提示》(附件3),请各二级党组织务必将《友情提示》印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
2.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可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可转到父母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递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填写《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出具体信息登记表》(附件4)、《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出情况登记表》(附件5)。
3.留在原学院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不需要转接组织关系,但需上报变动情况,写明党员身份以及所属支部的变化情况;留在本校其他单位工作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需填写《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党员校内转递情况登记表》(附件6)。
4.各二级党组织在组织填写《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出具体信息登记表》(附件4) “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名称”时,应认真审核该党组织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具体是:①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②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⑦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⑧银行、保险和证券管理部门的省级分支机构中党委组织部(处)等。
5.组织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党务秘书或毕业年级辅导员于6月5日前将附件4、5、6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王超(wangchao1)信箱中,经审核无误后于6月15日上午9:00持打印版附件4、5、6到主楼A座716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6.因过期、遗失、改派等原因需要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6月17日后,到组织部(主楼A座716室)办理。届时需提供毕业生原学院党组织签章的《黑龙江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附件7)和需更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遗失的除外)。
四、具体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根据本通知的上述要求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详细传达有关规定,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附件8),认真召开专题党课、党员大会以及组织生活会,并于6月29日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活动记录、影音图文资料等上交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王超(wangchao1)信箱。
2.请严格按照示例格式填写附件中表格。其中附件4将直接应用于打印党员组织关系的软件中,请不要更改表格的任何格式。
3.请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直接、及时发放给学生本人,避免他人代领或平信邮寄造成遗失。6月29日前将《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签字单》(附件9)复印件报送组织部王超。
4.因毕业生离校组织关系转出产生党支部变动的,请将《中共黑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备案名册》(附件10)打印版于6月29日前报送组织部林强。
5.切实落实介绍信“回执”的具体管理措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被新的党组织接收后,需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给毕业生原所在学院。各二级党组织需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介绍信回执,填写《黑龙江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接收登记簿》(附件11),于每年年底转交组织部。
6.各二级党组织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组织部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86608302。
注:本通知所涉及的所有附件电子版都可到组织部网站“相关下载”专区下载使用。
附件:
1.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
2.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友情提示
4.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出具体信息登记表
5.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出情况登记表
6.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党员校内转递情况登记表
7.黑龙江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8.黑龙江大学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须知
9.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签字单
10.中共黑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备案名册
11.黑龙江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接收登记簿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