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相关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党校教育体系,推动党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校育人作用,切实增强二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将在全校二级党组织设置分党校的有关通知如下。
一、设置范围
全校未设置分党校的二级党组织(含新成立的二级党组织,不含直属党支部)。
二、设置原则及人员构成
按照有关规定,原则上二级党组织分党校岗位设置采取席位制,具体设置校长1名,一般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兼任;副校长1名,一般由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兼任;分党校办公室工作人员1-2名,一般由二级党组织组织员兼任。分党校的兼职教师采取考核入库制,由分党校在成立后向学校党校提出本单位兼职党校教师人选,经学校党校考核通过后,纳入学校党校兼职教师师资库,承担分党校培训任务,并择优承担学校党校培训任务。
三、主要程序
1.二级党组织申请。二级党组织要向学校党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含目前党组织党员结构、成立分党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党校设置情况等。向学校党校报送前,要经过二级党组织会议审议。
2.学校党校审核把关。学校党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二级党组织的请示进行审核把关。
3.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学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对二级党组织请示情况进行审批。批准后,由党校发文批复成立。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是办分党校、管分党校、建分党校的主体,二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二级党组织要把设置分党校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部署,按照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认真研究谋划和组织实施,制定分党校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分党校师资培养和现场教学点建设。学校党委将分党校建设工作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和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分党校建设质量。
各二级党组织于4月16日前向学校党校办公室报送设置分党校的请示。纸质版由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后报送到主楼A719室,电子版发送至2024037@hlju.edu.cn邮箱内。联系人:任宝川、伊宸廷;联系方式:86608302、86604228。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