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党校育人功能,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推动高水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党校教育培训水平,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按照《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党校兼职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党校教育培训事业,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具备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实践经验以及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4.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且至少有三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学科专业不限。
二、遴选范围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深入研究,对高等教育前沿理论和实践有独到思考和见解,具备丰富党建工作经验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等(以往为党校讲授专题课程的教师自动纳入,不在此次选聘范围)。
三、兼职教师授课范围
聚焦《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的基本任务,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全校各级干部、基层党务工作者素质能力提升,分层分类落实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教育培训,抓好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做好新党员教育及党员基本教育培训等。申报党校兼职教师应在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8个方面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学术积累或教学经验。
四、日常建设
1.党校教师实行教研室管理模式,主要承担组织教学活动、开展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党校主体班次管理及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由学校党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3.组织部(学校党校办公室)负责师资库的遴选和管理服务,为师资库教师提供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集中备课、教学研讨、听课助课等活动。选派教师参加学校及上级单位开展的相关集中培训、考察和调研活动。
4.党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为兼职教师核发讲课费,定期对师资库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突出、学员评价好、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择优向上级党员教育师资库推荐。
五、选聘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并且愿意承担党校教学的教师或干部填写《黑龙江大学党校兼职教师报名表》(附件1),申报推荐人选和授课方向由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后填报《党校兼职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组织部。
2.资格审查。党校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和授课方向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进入试讲环节。
3.试讲助课。党校统一组织试讲,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试讲通过并经助课学习后纳入党校师资库,由党校安排主体班次讲授专题课程。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4月8日(星期二)前将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主楼A719,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024037@hlju.edu.cn。
联系人:任宝川、伊宸廷
联系电话:86608302、86604228
附件:
1.黑龙江大学党校兼职教师报名表;
2.党校兼职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