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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大学第七十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以集中教育培训和系统全面的学习,推动党员发展对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关于推进2025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七十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66611

培训范围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遴选的发展对象。

、形式内容

以课堂学习为主,采取专题教学、体验教学、实践教学、典型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体学习。

1.专题教学。采取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及意识形态教育。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关内容。

2.典型领学。开展“榜样的力量”宣讲活动,各二级党组织邀请本单位优秀毕业生党员和在校学生党员代表现场交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励学员自觉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

3.共建联学。鼓励各二级党组织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紧扣学科特色,积极与专业相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联建联学活动,集体参观校内外红色场馆基地,拓展丰富实践教学的资源载体,在共创、共建、共享中互学、互促、互进。

4.实践促学。聚焦“我为师生做贡献”,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围绕推广普及专业知识、理论宣讲、结对帮扶学业困难学生、爱校荣校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他人、贡献社会的生动实践中提升自我。

5.集中自学。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通过领读领学、个人自学等方式,集中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规定要求。

        6.交流互学各学习小组要在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围绕“新时代青年如何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先锋力量”这一主题,至少开展1次交流研讨活动。交流研讨要围绕学习内容、实践锻炼等,谈体会、说感悟建议邀请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支部书记等列席参与交流研讨。

管理考核

培训期间,由学校党校和二级党组织对学员进行双重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

1.日常考核。二级党组织负责对本单位学员进行日常考勤,学校党校安排班主任进行重点抽查。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活动,须由二级党组织向学校党校请假,现场将请假材料提供给班主任。无故缺勤或者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将被取消学员资格,不允许参加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学员须围绕培训内容,向所在党支部提交1篇思想汇报。

2.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组织,依托学习通平台采取线上的形式进行,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组成。结业考试通过并且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学习活动者,予以发放结业证书。

、有关要求

1.严格遴选动员。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2025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做好学员的遴选工作。二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给学员做动员、讲要求,激励约束学员珍惜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力争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表现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严密组织协调。各二级党组织选派组织员或学生党支部书记代表带队,负责组织学员按时参加每场培训与班主任做好对接,安排好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的培训学习内容,跟踪考察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各二级党组织表现优秀的党员担任学风监督员、学员代表担任培训小组组长,协助班主任工作

3.严肃纪律要求。培训期间,学员要注重仪表仪态,着装正式;要严守作息时间,严禁旷课、迟到、早退;要遵守课堂纪律,严禁睡觉、玩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行为。



附件

1.黑龙江大学第七十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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