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党内表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基层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和集中评审等环节,提出200名优秀共产党员、7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现将提出的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6月12日—6月18日
受理单位:党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
电话:86604228、86608305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